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的美国移民会收到一张有效永久居民卡(I-551 表)作为其在美国的合法身份证件,这张卡也称为“绿卡”。如果正在办理美国移民并将要成为一名永久居民,那么申请人必须向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支付移民手续费。如果申请人是来美国之后变更身份而成为永久居民,那么仅需支付 I-485 表(永久居留登记或变更身份申请)申请费,而非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移民手续费。
作为移民美国的永久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移民提醒,美国移民的行为可能会对日后是否能够成为美国公民造成影响,也就是对入籍造成影响,所以移民需要尊重和遵守所具有的权利和责任。
(2)、美国教育概况如果对美国的教育领域有所了解的话,就不难发现,世界排名前一百名的高校有很多都在美国境内,可以说,美国是一个名校云集的国家。从这些名校毕业的学生往往有很强的能力,他们大都会成为某个领域中比较顶尖的人才。不仅如此,在美国求学的过程中,美国的课堂是非常自由的,而且有很多辩论和讨论,学生们可以自由地进行提问。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阅读大量的资料,并且进行自由的提问,对所学的内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且进行批判性的思考。这样能够有效的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而批判性的思维又可以让他们有更高的提升。在那里,学生和老师是平等的,拥有合理地进行提问和质疑的权利。
(3)、美国亲属团聚移民签证美国亲属团聚移民也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直系亲属和家庭担保。IR类(Immediate Relative Immigrant Visas),直系亲属类移民签证,分为5种类别,无名额限制。F类(Family Preference Immigrant Visas),家庭优先类移民签证,根据关系的亲疏,分为几种类别,有名额限制,有的需要排期,具体包括:
1)IR1,颁发给和美国公民结婚满两年的申请者;
2)CR1,在结婚未满两年的情况下,批准的移民签证将处于“有条件的身份”状态(CR1签证形式)。
1)IR2,颁发IR1签证(美国公民配偶)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2)CR2,颁发给CR2签证持有者未满18周岁,且未婚子女。
1)IR3签证:在境外完成全部和最终领养程序后签发,要求父母一方(如未婚),或至少一方(如已婚)在领养前或领养过程中亲自见过孩子。
2)IR4签证:发给一个即将来到美国被收养的孩子。如在领养前或领养期间,没有见过养父母。
颁发给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如果主要受益人结婚了,美国申请人需向美国签证中心提交经过公证的受益人的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受益人配偶的出生证复印件。受益人的F1移民等级将自动转为F3类。
1)F2A: 美国绿卡持有者配偶及/或子女类签证(未满21周岁)
美国绿卡持有者为其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申请F2A类移民签证。
2)F2B: 美国绿卡持有者未婚子女类签证
美国绿卡持有者可为其未婚子女申请F2B类移民签证,未婚子女申请时年龄超过21周岁。
美国公民可为其已婚的子女申请F3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美国公民可为兄弟姐妹申请F4类移民。主要受益人的配偶及未满21周岁且未婚的子女可同时受益于该类移民申请。
亲属团聚移民对申请者的要求非常低,只要亲属关系属实即可,不过F类很多签证需要较长时间的排期,申请者在等待的时候需要保持耐心。